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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9:21:1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915页(455字)

英国殖民当局在印度农村为掠夺田赋而采取的措施。

基本内容是确定地权,确定赋税。不同名称的土地整理就是以不同对象确定地权和赋额的土地整理。赋额确定后永久不变的称永久性土地整理;赋额确定后定期修改的称临时性或非永久性土地整理。1793年,印度总督康沃利斯在孟加拉、比哈尔、奥里萨实行以柴明达尔为对象的永久性土地整理。

1795年扩大到贝拿勒斯。1802-1805年进一步扩大到德拉斯省的北部诸州(今安德拉邦北部)。

1820年在该省没有实行永久性土地整理的地区全面推广莱特瓦尔制。1833年在西北省实行马哈瓦尔制。制。

1836年在孟买省实行莱特瓦尔制。1853年在旁遮普实行联合村制(马哈瓦尔制的一种,政府可以避开村社头人,直接向农户征收田赋)。1863年在中央省实行马尔古扎尔制(马哈瓦尔制的一种,殖民政府不仅给村长马尔吉扎尔规定田赋总额,而且还具体规定了他下面的农户应缴的田赋)。

通过这些土地整理,彻底摧毁了印度的农村公社,普遍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并使田赋大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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