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经济

书籍:毛泽东经济思想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10:46:47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辽宁人民出版社《毛泽东经济思想大辞典》第22页(977字)

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为领导的、由多种经济成分组成的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新民主主义经济作了如下概述: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路线和政策的指引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立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分析: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

即中国人民要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既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类型的经济,也不可能立即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而只能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在旧中国,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和官僚资本主义是极端腐朽的,它们代表了反动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要将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和官僚资本没收,将“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431页)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实现“耕者有其田”,使生产力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对于民族资产阶级,则利用其“一切于国计民生有利而不是有害的”因素,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加以限制,消除其消极作用,不能任其自由泛滥。对于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则通过各种合作社形式(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组织起来,引导其逐步走向集体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1953年至1956年,全国逐步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证明,毛泽东关于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理论,是中国人民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并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成功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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