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416页(820字)
亦称“教授学”,是研究教学活动的一般规律的学科。
它是从教育学中分化出来的,是构成教育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它以研究一般教学规律来帮助解决教学问题。主要阐述的是教学的基本原理,是一门理论性学科。
中国古代的《学记》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关于教学目的、作用、内容、原则和方法,以及教师等的教学问题,是世界教育史上关于教学的最早论着。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1632)一书中较为系统地论述了教学理论问题,并在教学应顺应自然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若干教学原则,奠定了教学论学科的基础。其后,法国的卢梭、俄国的乌申斯基、瑞士的裴斯泰洛齐、德国的赫尔巴特、美国的杜威等教育家也从不同的侧面提出了各自的教学论主张。
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1939),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教学论体系。1957年,达尼洛夫和叶希波夫首次编出以《教学论》命名的专着。20世纪50年代以来,出现了世界性的教学改革浪潮,许多新的教学论思想也随之出现。
例如,美国布鲁纳的知识结构理论、斯金纳的程序教学理论、前苏联巴班斯基的“教学过程最优化”理论、保加利亚洛扎诺夫的“暗示教学”以及德国瓦根舍因等人的“范例教学”等。许多教育家都在探索新的教学过程结构,以适应当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对各种人才的大量需求。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以来,中国的教育工作者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指导下,对中外教学理论的历史遗产、现实的教学经验以及各科教学法的具体研究加以理论的概括,对教学任务、过程、规律、组织形式等问题都有新的构想。
教学论的研究逐步深入、科学。现代教学论的一般研究范围包括: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的目的与任务、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效果的检查与评定等。
教学论的研究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调查法、经验总结法、历史研究法、推论-验证法、实验法、文件资料研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