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方法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27: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6页(861字)

以社会经济利益、认识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为基础,并直接依靠权威和制裁制度的管理方法。

这种管理方法要求直接作用于管理对象,其决定不是建议性的,而是指令性的和必须执行的。它借助于行政方法,实现由立法条例和工作细则所规定的、并列入有关管理机关或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制裁。

正如列宁所指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由于生产力发展的现有水平所引起社会分工的加深,必然要求统一数百、数千、数万人协同工作的意志。因此,自上而下地采取组织命令式的管理方法,是客观的要求。

但是,在寻求促进利用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潜力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时,不应束缚执行者和生产集体的主动精神。行政领导同社会经济利益相适应,是衡量其功效的标准。

保证行政管理方法效果所遵循的总的规则是:

任何决定都应是全面的,即包括执行决定所必需的各种信息,但同时又是简要的和具体的,准确地限定问题或者职责的范围,如果需要,还可规定工作量;

任何决定都应该是有对象的(即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一定的执行者,不容许在配备、使用人员和设备方面发生无人负责现象)、准确的和清楚的,以免对承担的任务作各种各样的解释;

不能用琐碎的监督来代替决定,不能盲目地执行决定,决定应该有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所作出的指令,应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

如果决定交给个人执行,那就应该避免绝对指示形式:在说明任务的实质后,必须听取人们执行指示的打算。

这样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有助于利用他们的生产经验。通常,决定应该包括执行者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任务,以便使他能及时详细地考虑完成任务的最合理的方法。不能只局限于下达指示,重要的是检查对指示理解和掌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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