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32: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66页(474字)

技术定额中规定的时间,在此时间内工作人员完成与他从事的工作有关的作业。

工作时间分为完成生产任务所需的有效工作时间和生产任务未作规定的无效(偶然)工作时间。根据作业的性质和内容,有效工作时间分为:

用于直接完成某些作业的时间,这些作业旨在实现该生产过程的目的和改变劳动对象的某些属性;用于工作地点和设备的准备与服务的时间;

与为工作区服务、检查设备工作情况,或与消除违反工艺规程的现象有关的过渡时间;

监视设备、机组工作和技术操作过程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工作人员在其岗位上,可能是积极观察以确定进行某项工作的时机,也可能是消极等待(在规定的生产周期范围内);在这个时间内,也可能由于额外工作而加重执行者的负担。

苏共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特别强调指出,必须更合理地利用工作时间、消除工作时间的非生产消耗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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