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34: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91页(1559字)

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表现形式,其目的是吸引和激励人们参加劳动,提高其劳动积极性,也是组织劳动报酬和管理社会主义生产的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科学共产主义的奠基人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8卷第307页)。

社会主义可以产生强大的促进因素,推动社会进步,保证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归根到底决定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济优越性。在这些促进因素中,反映物质需求和物质生产之间联系的物质利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物质利益是物质需求的表现形式(社会生产是为了满足这种物质需求而进行的),也是物质鼓励的基础。

三种利益形式中的每一种,都反映着物质需求的不同方面: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需求、各个生产集体的物质需求和社会各个成员的物质需求。列·伊·勃列日涅夫同志在苏共中央七月(1978年)全会上曾指出:“我们力求使各个生产单位内部及整个农工综合体范围内多种多样的经济关系,能够形成国家、集体农庄和产品直接生产者三者共同一致的利益。弗·伊·列宁认为,参加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方面利益的正确结合,是社会主义经营管理的主要原则之一”(《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莫斯科政治出版社1978年版第7-8页)。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和集体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是不可分开的:社会的利益直接表现为发展生产,而发展生产则可以保证国民收入的增加和社会主义社会全体成员福利的提高。

因此,无论是每个劳动者还是每个生产集体,都关心着加快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速度和提高其效率。

利益能够提高生产集体及其成员在发展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决定着使用物质鼓励形式的重要性。

鼓励的必要性首先是由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还没有成为社会每个成员生活的第一需要,还是谋生的手段。在这样的条件下,工作人员投入社会生产的劳动量,应与其物质福利水平相一致。

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集体和个人实行物质鼓励、始终不渝地遵守物质利益原则(这种原则是建立在劳动数量与质量和用于个人消费的社会产品份额之间联系的基础上)是客观的需要。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结合。

随着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和劳动者福利的提高,对丰富劳动内容和提高其吸引力这方面利益的关心,具有越来越大的意义。

这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取得高额生产成果,还可加强劳动活动中的创造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运用知识、掌握和自觉地运用先进经验。

每个工作人员和整个集体,不仅越来越关心自己的劳动要得到相应的物质报酬,而且还日益关心其得到社会的承认。

因此,利益是通过(物质和精神)鼓励形式以及各种生产要素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渴求内容丰富的劳动活动得来体现的。通常,只有在集体中满足人们物质需求方面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精神鼓励和从利益上关心生产(劳动的丰富内容和吸引力)的影响,才能最充分地表现出来。

苏联宪法(根本法)第14条指出:“国家把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结合起来,鼓励革新和创造性的工作态度,以促进使劳动成为每一个苏联人的生活第一需要”(《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8年中文版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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