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合作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39: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152页(530字)

不同类型企业和生产单位合作的过程,它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其目的是利用集中化和专业化的优越性,以获得特定的最终效果。

生产合作的特点是,在统一工艺周期的各个环节之间保持稳定的生产-经济联系。生产合作有助于增加产量,更好地利用生产设备,提高社会生产效果。

生产合作可以是固定的或临时的。

属于固定生产合作的有:包括饲料生产和饲料加工企业在内的禽厂和畜牧业综合体;包括提供幼畜生产单位在内的养育和育肥的综合体等。

临时生产合作的特点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各企业之间有生产-经济联系。

此外,应对部门内部分部门范围内各生产单位(例如,在养禽业中:生产杂交品系的企业、育种企业、孵化站、肉用雏饲养场)之间的生产合作与跨部门的即不同部门企业(例如农工企业与加工工业企业)之间的生产合作加以区别。

生产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与加深专业化密切相关。专业化有助于扩大跨部门的和部门内部的生产合作。

跨单位合作是农业中生产合作的最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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