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生产会议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47:2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266页(580字)

贯彻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实行社会监督和劳动者直接参加生产管理的一种形式。

其职能、权利和义务,在苏联部长会议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1973年7月18日批准的条例中已有规定。

常设生产会议的成员是:工人和职员以及党、政、工、团、科学技术协会理事会、发明与合理化建议者协会的代表。选举成员时,在工业企业和建筑单位(包括其结构部门)至少应由300名工作人员参加。在农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包括结构部门)应由100名或更多的工作人员参加,其任期同工会委员会一样,常设生产会议可按需要召开,但每季度至少一次。

常设生产会议的活动,有助于开展社会主义竞赛,培养集体对生产效果的责任感,发掘每个工作岗位的生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效益。常设生产会议可讨论并通过采用科学技术成果、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决议。

农业企业、农工企业和生产联合公司的实践表明,常设生产会议的工作,可保证大大减少农产品在生产、销售和加工过程中的损失。正是他们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防止产生废品和不合理的原材料消耗等。

常设生产会议有权听取各企业、组织及其结构部门的领导人关于财务-经营活动总结和常设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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