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利奖励基金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55: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64页(759字)

经营机构通过利润提成而形成的用于奖励获得利润的农业企业和农工企业领导人员和专家的资金总额。

基金提成定额为在计划范围内获得的核算利润的2.5%,超计划利润额的提成定额降低50%。用这项基金发放的奖金,按比例加算到每个被奖励的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核算工资)上。

部(主管部门、管理局、生产联合公司)同相应的工会委员会协商之后,可以把用于奖励领导人员和专家的利润提成数额,在所属的经济核算联合公司和企业间作不同的规定,并使提成总额不超过部(主管部门、管理局、生产联合公司)利润的2.5%。如果没有完成国家的农产品收购计划(用货币表示),用于奖励领导人员和专家的利润提成额,可以由上级机关根据其完成向国家交售各种产品计划的程度予以降低,最多降低50%。

为经理、总专家和总会计师颁发获利奖金时,根据经营机构的工作总成果;为生产部门领导人发放获利奖金,则根据这些部门的工作成果。

如果没有完成谷物、肉类和奶类的交售计划(按实物计算),根据上级组织领导人(经营机构经理)的决定,发给领导人员和专家的获利奖金数额,可以减少50%;对于一些专业化企业,则根据没有完成交售主要部门产品计划而减少。

同前三年的年平均水平相比,如果经营机构(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降低或在生产上出现漏洞,奖金数额也可以减少。

对于计划亏损的国营农场来说,如果国营农场盈利,则根据上级组织领导人的决定,对其领导人员和专家可以按计划盈利的国营农场规定的办法发放获利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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