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联合公司中的经济核算组织方法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56: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377页(2602字)

在对财力、物力、技术和劳力实行部分联合的情况下,农工联合公司各个组成环节之间,进行经济核算相互关系的一种组织方法。

农工联合公司经济核算组织方法的复杂性,首先是由农工联合公司各部门之间联合活动的特点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包括纯收入分配过程在内的经济核算相互关系制度,不是在某一个部门(工业或农业)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孤立形成的,而是在联合组织-经营的范围内形成的。在这种联合组织-经营中,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物质生产部门,是有机地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而且,农工类型的企业和联合公司的经济核算关系,又与整个国家的财政和银行信贷直接联系着。

农工企业向完全经济核算过渡的基本条例、利润分配制度、经济刺激基金形成的方法和条件、农工企业与国家预算和信贷制度的相互关系,均可按苏联部长会议为《摩尔达维亚共和国38个国营农场-工厂向完全经济核算过渡》的决议来确定(见《党和政府经济问题决议集》,第7卷。政治书藉出版社,1970年,第428-431页)。

此后,农工企业向完全经济核算过渡的上述各种条例、制度和方法,已被推广到其他加盟共和国的农工企业。对于农工组织来说,核算方法的先决条件是经济核算制关系基础。

农工企业就组织-经营关系而言,是一个统一的跨部门生产练合体。因此,它的经营-财务活动就不能按工业和农业的部门特征来划分。所以规定,农工企业从工业和农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帐面利润,均按统一的原则进行分配。改行完全经济核算的国营农场,采用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以统一原则为基础的,同时,也考虑到作为跨部门企业国营农场-工厂的某些特有特点。

首先应使用企业的利润、完全恢复固定基金的折旧提成和银行信贷,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国家预算资金和上级机关的资金。在此之前,企业的亏损是用国家预算拨款补偿的,实行完全经济核算以后,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亏损,必须由企业自己来补偿。

把经济核算管理的主要职能,直接集中在联合公司的机构中,有助于农工组织经济核算关系的进一步完善。

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为基础而加入联合公司的农工企业组织,对直接生产过程仍保留其组织-经营领导。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完全经济核算条件工作的农工联合公司或生产联合公司,就成为国家银行法定基金和结算帐户的法人。它集中了经济管理的所有基本职能:制定生产计划,销售成品,物资供应,管理财务,编制综合会计核算和报表,拟定集中的国家投资计划和财政拨款,等等。《国营社会主义企业生产条例》正被推广于联合公司。在工业生产方面,农工企业应保证做好农业原料加工的季节准备工作,保证合理利用人力,保证使生产能力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

与此同时,农工企业仍保留着一定的管理机构(经理、主任专家、专家等),管理机构可以使用国营社会主义企业的某些法律地位条例,以便从业务上解决组织任务和管理农业生产的任务。

农工企业在以生产单位内部经济核算方式进行工作时,可根据规定的控制数字,详细研究编制当前计划(年度、季度)和远景计划的基准资料,并将这些基准资料呈报联合公司。

农工企业应向分场、作业区、生产队、车间、养畜场和其他结构部门提出,要保证以最高效率完成计划任务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改行以生产单位内部经济核算方式进行工作的农工企业的经理,在劳动和工资方面有权确定人员定额,在联合公司划拨的限额范围内,批准管理机构的经费预算,解决雇用和解雇工作人员的问题,在批准归企业使用的工资基金总额范围内,决定劳动和工资组织。

经理还有权在加算的物质鼓励基金、社会-文化福利和住宅建设基金范围内,按照物质鼓励和经济刺激条例为国营企业规定的数额,对工作人员进行物质鼓励。

在大多数经济核算的联合公司里(负责基本经济核算职能的集中完成),为农工企业确定并按规定的方式下达给农工企业的指标:按作物种类向国家交售农产品的计划,以金额计算的销售额,整个企业的产品成本和某些最重要产品的成本,工资基金总额,利润任务,物质鼓励基金、利润奖金、社会-文化福利和住宅建设基金的利润提成总额和定额,行政管理费限额,在按企业加算的部分恢复固定基金(扣除部和联合公司的储备提成)折旧提成范围内的大修理费用额等。

在批准的定额范围内,把固定基金和流动资金固定给农工企业。

此外,应以计划方式拨给农工企业生产活动和大修理所需的物资和财务资源。

农工企业应呈报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包括尚未完成的资产负债表)的范围和具体期限,均由联合公司确定。

在经济核算活动的基本职能集中的情况下,应分配的帐面利润可按整个联合公司进行计算,帐面利润包括来自联合公司各种活动的利润:销售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利润,附属生产、副业生产和其他生产的利润,其他产品和劳务利润,以及来自整个联合公司收支以外的利润。

实行经济核算的联合公司,首先应从利润中向预算缴纳工业和农业所用的基金付费。由剩余的结算利润形成物质鼓励基金,其数额为结算利润的15%,但是,不得超过联合公司工资基金总额的12%;社会-文化福利和住宅建设基金,可占结算利润的10%,巩固和扩大企业基金、保险基金,分别占结算利润的10%和20%。

联合公司用剩余利润来抵补财务计划中规定的支出,支付预算固定缴款,其定额是按为该联合公司规定的长期定额计算的。

可见,实行完全经济核算的联合公司,不仅集中了由于获得利润而形成的全部财务资源,而且还集中了集中的和非集中的全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

这就为完成有关农工联合公司或整个跨单位联合公司面临的生产任务、经济任务和社会任务创造了良好的财务条件和物质条件。这种以对各个结构环节实行物质和经济刺激,使生产效率显着提高为条件的经济核算职能的集中化,也有助于完成整个生产联合公司的重大生产任务和社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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