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613页(235字)
1964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命令形式公布的法规。
共12条。主要内容有:琼州海峡是中国内海,外国军用船舶不得通过,非军用船舶通过需要申请批准;琼州海峡的管理工作由专门设置的琼州海峡管理处负责;非军用船舶过琼州海峡要在48小时之前(或在开出港启航前)办理申请手续,通过海峡管理区一律以白天为限,并不得使用雷达,不准照相。1974年对此规则作了修订,主要是允许非军用外国船舶夜间通过琼州海峡,但航速不得超过1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