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701页(189字)
亦称“养护区”。
是沿海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沿海国应决定其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的可捕量”,为保护渔业资源而设置的特定水域。主要设在渔种集中的区域。
在渔业保护区内,沿海国可以采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如在鱼类繁殖期间内禁止捕鱼,限制渔获量和使用的渔具等。如中国于1987年设立的大黄鱼幼鱼、带鱼幼鱼等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