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702页(233字)
为保护渔业资源所采取的增殖和防止破坏的法律措施。
渔业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是发展利用渔业资源的重要手段。1957年4月中国水产部颁发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草案)》。1979年2月中国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条例就水产资源的育种、增养殖、放流、移植驯化、防治病虫敌害、禁止有害的渔具和渔法、限制捕捞长度和定额、划定禁捕区和禁渔期、防止水质污染等,均作了明确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