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3:19: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72页(680字)
官名。
1.军事长官、领兵将帅。汉末三国初已有此称:“后备诣京见权,求都督荆州。”见《三国志·吴书·鲁肃传》。魏、晋、南北朝有都督中外诸军事、大都督,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
西魏、北周、隋文帝时,在各军府中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到隋炀帝时,都督的权势已很轻。南宋的都督、同都督等,多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
元朝大都督为正二品,“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东路蒙古军万户府、哈剌鲁万户府”。明朝设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分掌全国军事。清初沿用明制,后废。
2.地方军政长官。魏晋以后,都督诸州军事多兼任驻地州刺史,为该地区的军政长官。北周和隋改称总管,唐朝又称都督,根据州的等级设大、中、下都督府,各设都督,后以节度使、观察使为地方军政长官,都督便名存实亡。
民国初,各省设都督,为一省军政长官。
3.警卫官,类似后世的卫队长。
“宁先以银盌酌酒,自饮两,乃酌与其都督。
都督伏……都督见宁色厉,即起拜持酒,通酌兵各一银盌。
”见《三国志·吴书·甘宁传》。“张达、范强杀飞,持其首,顺流而奔孙权。飞营都督表报先主,先主闻飞都督之有表也,曰:噫!飞死矣。”见《三国志·蜀书·张飞传》、参看《魏书·官氏志》、《宋书·百官上》、《旧唐书·职官三》、《元史·百官二·大都督府》、《明史·职官五·五军都督府》、《文献通考·职官十三·都督》、《续通志·职官四·大都督府》、《续通志·职官七·五军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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