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10页(210字)
1.成立府署,自选僚属。
汉朝只三公、大将军、将军可以开府,魏晋以后开府的增多,因此有“开府仪同三司”(开府置官,援照三公成例)的名号。晋朝州刺史多以将军开府,都督军事。唐宋元三朝定“开府仪同三司”为一品文散官封阶,明废。
2.清代称出任外省的督抚为“开府”。
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宋史·职官八》、《元史·百官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