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察使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08:57: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页(412字)

官名。

朝代不同,职权也不一样。唐朝初期,曾设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为常设官员。

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年间,改称采访使;唐肃宗李亨乾元元年又改称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职权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的地方,节度使便兼带观察处置使的官衔。宋朝没有节度使;起初提点刑狱由转运使兼任,后来才单设提点刑狱,为后代按察使的前身,其职权任务,与唐朝不同,为专察狱讼的官员。

由朝臣充任。金设按察使,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和官吏考核。元朝初期设提刑按察使,后改称肃政廉访使。明朝初期仍称按察使,为按察使司的长官,掌管一省的司法,还设有按察分司,分道巡察;中期以后,又设巡抚,按察使便成了巡抚的属官。

清朝沿用明制,按察使又称臬司、臬台、廉访,隶属各省总督、巡抚;清末改名提法使。

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宋史·职官七》、《金史·百官三·按察司》、《明史·职官四·提刑按察使司》、《清史稿·职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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