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书

书籍: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0:38: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85页(547字)

官名。

掌校对书籍。前汉兰台,后汉东观,都是藏书的地方,有校书的任务,如以郎官担任,则称校书郎,如以郎中担任,则称校书郎中。到三国魏始置官,称秘书校书郎。晋和南朝无闻。

北魏有正式职官集书校书郎、秘书校书郎。见《魏书·官氏志》。

北齐秘书省置校书郎十二人,着作省置校书郎二人。见《隋书·百官中·秘书省》。

隋朝秘书省置校书郎十二人,着作曹置秘书郎二人。见《隋书·百官下·秘书省》)。唐代秘书省置校书郎十人,正九品上;着作局置校书郎二人,正九品上。见《新唐书·百官二·秘书省》。

宋沿唐制,秘书省置校书郎四人。见《宋史·职官四·秘书省》。辽代秘书监有校书郎。见《辽史·百官志三·秘书监》。金代秘书监设校书郎一人,从七品,专掌校勘在监文籍。见《金史·百官二·秘书监》。

元代秘书监署校书郎二人,正八品。见《元史·百官六·秘书监》。

明废。参看《通典·职官八》、《续通典·职官八·秘书监》、《太平御览·职官》。

文学作品中的“校书”,不一定是指校书官,有时指妓女。《云溪友议》说:“薛涛,成都乐妓也,韦南康宠之,赠云: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因此,后人也称妓女为“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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