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24页(223字)
官名。
为督粮道的省称,明清都设此官,掌管漕运。明朝各省都设督粮道,以布政司参政参议担任。
《明史·职官四》:“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布政司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清朝废参政、参议,在有漕粮的省分设督粮道,掌管漕运事务;有管一省的,如浙江、福建等,有管两省的,如江安督粮道则管江苏安徽两省。见《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