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306页(289字)
官名。
秦置,汉因之,主造皇室所用刀剑玩好之物;属少府。有令有丞,丞为之二。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三·尚方令》。魏晋沿置。
西晋尚方分左中右,东晋置一尚方。见《晋书·职官志·少府》。
南朝刘宋置左右尚方,各一令丞,皆掌造兵器。见《宋书·百官上·少府》。
隋置左内右三尚方署,属太府寺。见《隋书·百官下·太府寺》。
到唐朝,分中左右三尚署,仍属少府,各置令丞。中尚署掌供郊祀圭璧及天子玩器,后妃服饰雕文错綵之制。
左尚署掌供翟扇、盖繖、五路、五副、七辇十二车等。右尚署,掌供十二二闲马之辔。
见《新唐书·百官三·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