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544页(203字)
官名。
汉置,为州刺史的佐,又称治中从事、治中从事史。掌文书案卷,或主财谷簿书。
隋以治中为郡官。
见《后汉书·百官五·州郡》、《晋书·职官志·州》、《宋书·百官下·刺史》、《隋书·百官上、中》、《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治中》。
明、清京府也置治中,正五品,为府尹佐官,掌协助府尹、府丞处理府事。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奉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