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历代赋辞典》第723页(276字)
古有乡举里选之制。
又诸侯贡士,得人有赏,失人有罚。至汉始合贡举之名,浑称为贡举。汉高祖十一年下求贤之诏,武帝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贡举之法始此。
元帝令光禄勋举四科以吏事。
后汉令郡国举孝廉。魏、晋、宋、齐,互有改易。
隋炀帝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唐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武德时以考功郎中试贡士,贞观时以考功员外掌之。其后以省郎位轻,乃改以吏部侍郎掌之。
白居易《泛渭赋》:“右丞相高公之掌贡举也,予以乡贡进士举及第。”——右丞相高郢先生主持进士考试时,我以乡贡进士举顺利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