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历代赋辞典》第897页(196字)
爵,盛酒器具。
《诗·小雅·宾之初筵》:“酌彼康爵,以奏尔时。”雅,酒爵。以盛酒多少分伯雅、仲雅、季雅,合称三雅。”《太平御览》八四五曹丕《典论》:“刘表有酒爵三,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雅容七升,仲雅六升,季雅五升。”明姚希孟《日升月恒赋》:“酬以三雅之爵,佐以九成之镛。”——酬赠伯雅、仲雅、季雅三种盛酒器,用多次演奏的乐钟来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