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168页(1006字)
【生卒】:1792—1841
【介绍】:
又名巩祚、易简,字璱人,县定盦,浙江仁和(今杭州)人。
嘉庆二十三年(1818)中举,直至道光九年(1829)才中进士,任过内阁中书、礼部主事。因长期受到排挤,仕途很不得意,便于道光十九年(1839)辞官南归。道光二十一年(1841)暴卒于江苏丹阳云阳书院。着有《定盦文集》,后人辑为《龚自珍全集》,收文三百多篇,诗词近八百首。
他自幼受乾嘉学派的熏陶,后又受今文学派的影响,但都不受其所囿,主张以“通经致用”之学来取代当时脱离实际的汉学和程朱理学,把学术研究和现实社会政治联系起来,提倡“更法”、“改图”,以拯救时弊,是一个政治思想进步,文学思想力求革新的近代启蒙思想家和文学家。
他从文学随时代而变的发展观点出发,认为“一代之治,即一代之学”(《乙丙之际着议第六》),学术文化应适应一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状况而发展变化。
反对当时那种因循守旧,标榜“学行程朱,文章韩柳”、“诗必盛唐”的拟古主义文学思潮。要求诗文随着时代的变化,冲破前代文学的清规戒律,有一番大的革新和改造。
强调诗文“经世匡时”的作用,要为变革现实的社会政治服务,以“朝掌国故、世情民隐为质干”(魏源《定盦文录序》),对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进行揭露和抨击。
他在《五经大义终始论》中还指出:“民饮食,则生其情矣,情则生其文矣。”因此,他在《长短句自序》中主张文学创作要“尊情”,也就是要无拘无束地抒发个人的真情实感,才能达到他所谓的“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其面目也完”(《书汤海秋诗集后》)的境界,要求诗如其人。才能够突出地表现作家独特的创作个性。
所以,他在诗品和人品方面都很推崇陶潜和李白,竭力反对那种“言不由衷”,流于空谈的“伪体”文风。
龚自珍的文学主张和创作实践,打破了清中叶以来,诗歌重“格调”,文章讲“义法”,内容腐朽、形式僵化的局面,首开一代关心国事民情的风气,“光绪间所谓新学家者,大率人人皆经过崇拜龚氏之一时期,初读《定食文集》,若受电然”(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对后来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的一些作家,都曾产生过积极而又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