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3页(801字)
共产主义一词是“公共”的意思。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将来要实现的一种社会制度,一是指关于为什么要和怎样才能实现这种社会制度的思想,以及为实现这种思想而进行的实践,即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恩格斯说:“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0页)。这种运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共产主义运动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它包括从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成立到全世界最后实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
共产主义运动是国际性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建立和作为“同盟”纲领的《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
从这时起,所有的忠诚的共产主义者所从事的实际斗争,都是共产主义的实践。共产主义运动是以科学共产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南的。共产党人领导的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斗争,都是共产主义运动的一个实际步骤。从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来,共产主义政党先后在一些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
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是人类未来的最理想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经对这个未来的美好的社会制度作过科学的设想。
他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
〔参〕科学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