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9:05: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247页(568字)

垄断组织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垄断资本主义。

垄断组织直接控制和利用国家政权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保证垄断组织的经济权益,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国家通过收买的办法把私人企业收归国有,或者由国家直接投资兴办国有企业;(2)通过国家采购和订货,为垄断企业提供资金和销售场所,促进垄断企业发展;(3)通过国家财政预算、优惠贷款、各种形式的津贴或补助,以及实行有利于垄断组织的税法,加强垄断企业的竞争实力;(4)通过国家的金融机构,帮助垄断组织对外输出资本和倾销商品;(5)国家通过高额关税,防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同时用减免出口税等办法,鼓励外销商品,夺取国外市场。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帝国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各种矛盾更加深化的产物。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帝国主义战争加速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在不同程度上已成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生活的支配力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进一步加强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矛盾更加激化;同时它又使生产社会化程度达到了新的水平,建立了组织社会生产和进行统计、监督的经济机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看成为“社会主义的最完备的物质准备”(《列宁全集》第25卷第3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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