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制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9:1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307页(599字)

个体劳动者的经济联合。

合作制最初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是小生产者为对付资本主义兼并而实行自卫的经济联合。尔后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一部分工人中,为了反对商业资本家的中间剥削,也建立过消费品供销方面的合作制。空想社会主义者和社会改良主义者把它作为改革旧社会的处方,结果都告失败。克思和恩格斯深入考察了这些合作制,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合作制只能减轻劳动者受剥削的程度,而不能使劳动者摆脱资本主义剥削;但是,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并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条件下,合作制就能成为把小生产者逐步引向社会主义的手段。

因为合作制具有能够承前启后、逐步过渡以及将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的特点,所以它又是个体农民最乐于接受的形式。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合作制思想,强调在实行合作制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

列宁晚年写了《论合作制》一文,认为“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列宁选集》第4卷第684页)他还亲自领导了苏俄建国初期的农业合作制工作。中国共产党根据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作化方式,把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引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中国农村的合作制。

〔参〕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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