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融合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9:18: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344页(527字)

民族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影响,互相亲近,丝毫不借助暴力,自然形成的一个新的人们共同体的发展过程。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形成、发展、消亡的规律。在历史上便存在民族融合的情况。

如英吉利民族是由盎格鲁人、撒克逊人、诺曼人自然融合形成的民族共同体。

我国也有这样的例子。这是人们共同体自然同化和自然融合的一种进步现象,它与民族压迫条件下通过暴力的强迫同化根本不同。按照克思主义的观点,在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后,各民族将逐步融合为一体。

但在社会主义社会,民族差别仍然存在,忽视民族特点,人为地强迫同化是错误的。列宁指出:“正如人类只有经过被压迫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才能达到阶级的消灭一样,人类只有经过一切被压迫民族完全解放的过渡时期,即他们有分离自由的过渡时期,才能达到各民族的必然融合。”(《列宁全集》第22卷第141页)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各族人民当家作了主人,进入了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新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会越来越多,民族融合的因素将逐渐增长,将来全人类都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以后,国家消亡了,民族差别将逐渐消失,逐渐融合为一个人类共同体。

这将是一个很长的自然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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