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复旦大学出版社《无锡词典》第461页(262字)
旧俗。
指定亲之后男方将聘礼送往女家,亦即古代婚礼六礼中的“纳征”。旧时无锡人家送红,所送的礼金(俗称“茶礼”),银圆有几十枚到几百枚乃至上千枚的;所送饰品,则有所谓“三金(金镯、金如意、琴簪)三珠(面珠、胸花珠、钻条)”或两金两珠、一金一珠不等,再加上纸绢八仙及茶叶糕果等物,由媒人送到女家。
女方各纳其半,并要准备答聘之礼,如缎匹鞋帽文具荷包之类,称为“回贺”。有些平常百姓人家,慕虚荣,讲排场,送聘礼往往不顾家庭实际情况,竞事奢华,结果背了一身债,把喜事变成了一场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