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词管见
书籍:宋词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23:27: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宋词大辞典》第892页(672字)
清李渔撰,1卷。
李氏以戏曲家而论词,常常把词与曲进行比较说明,多有中肯之处,重要者有如下数端。
一、词在诗、曲之间,作词应有别于诗,又别于曲。诗之腔调宜古雅,曲之腔调宜近俗,而词则应在雅俗之间。
方法则是在字句上入手,取曲中常用之字,习见之句,去甚俗,存稍雅,则纯然为词矣。
二、作词提倡意新、语新、字句之新,以为具此三者,则诸美皆备。又谓三新非奇奇怪怪,意新仍在闻见之中,乃前人道不着处;语新,字句新亦如是,乃寻常之语,说法独异,非谓不经见之冷字僻句。
三、词虽贵新奇,亦须妥确,其标准在一“理”字。“欲望句之惊人,先求理之服众”。
他讥评宋祁“红杏枝头春意闹”之“闹”字于理不通。李渔此说,一般不差,但他讥宋祁,可见其不懂文艺创作和欣赏中的“通感”原则,这是其不足之处。
四、词不出情景二字,情为主,景为客,重在情思。这颇有道理。
五、强调词必先使人可解,否则无论如何精深、高妙的词,也不能令人喜爱。此说表现了李渔重视文艺通俗化的思想,这对那些一味追求含蓄蕴藉,追求醇雅的旧调是一个反对。
此外,李渔对词之炼字、警句、结尾、用韵等等,都有自己的看法,可资参考之处不少。有《笠翁全集》本,今收入《词话丛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