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46: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57页(627字)

指生严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它能够使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高速度向前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上层建筑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和法律制度,以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是相适应的。

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很不完善,这种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例如,在我国还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和不同的公有制,以及同一公有制内部的不同集团和不同经济部门,存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存在积累与消费、生产和生活之间的矛盾,存在经济管理上的矛盾等等。在上层建筑中,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以及封建残余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缺陷的存在等等,也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矛盾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这种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成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基本动力。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已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这些矛盾的性质同剥削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根本不同,后者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不可能由旧社会制度本身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上,一般不表现为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通过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自觉活动得到解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