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制度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53:3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79页(519字)

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路线在团的领导中的具体运用。其基本含义是:在团的领导工作中,凡涉及团的方针,政策的大事,团的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团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分,团员青年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团组织或同级党组织规定应由该级团组织决定的问题,都应由委员会集体讨论,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集体决定了事情,就要分工贯彻执行。

要明确团组织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不能把应由个人负责的问题都提交团组织讨论。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实行表决制度,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不能书记个人说了算,也不能凡有少数不同意见就议而不决,推迟决策。决议通过后,必须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既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也不能因有不同意见就在分工执行时违背集体决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一方面能够集中大家的智慧,做出正确的决定,不犯或少犯主观性和片面性的错误,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团的干部的培养。有了集体领导,委员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监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团的干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长领导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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