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团委机构设置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3: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14页(359字)

地方各级团委机关工作部门的设置规定。

根据党中央有关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地方各级团委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的原则,反映共青团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旨在提高各级团委机关的工作效能,保证团的系统领导,使共青团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中央组织部规定:团省、市、自治区委的机构设置,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并参照团中央现设机构的状况确定。目前团中央设有10个业务部门:研究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青年部、学校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少先队工作委员会、青运史研究室。团省、市、自治区委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从中选7-8个业务部门。省辖市团委一般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农青年部、学少部、统战部。团地、盟、自治州,县(市)、旗、自治县委的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地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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