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任免调动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4: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17页(532字)

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共青团干部职务和工作的变迁。

团干部的任免、调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在两届团代会之间,各级党委如需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应征求上级团委的意见;调动同级团委的副书记,应征求上级团委和同级团委的意见,调动同级团委常委、部门负责人,应征求同级团委的意见。各级团委如需对上述团干部进行调整,可向主管这些干部的党委提出建议,由党委任免、调动。新任团组织的负责人,不是该级委员会委员的,应由该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为委员,并在下一次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上予以确认。各级团委副书记、常委、部门负责人任免、调动以后,该级团委须于半月内报上级团委备案。团干部工作变动的时候,还应当认真负责地办理交接手续,这对团的组织保持连续性、继承和积累工作经验,是十分必要的。基层团委(总支部、支部)书记调动工作时,必须将团的组织状况、工作情况向新任团委(总支部、支部)书记作详细介绍,并将团员档案、公章、团干部名册、团员名册、“三会一课”记录簿、转移关系簿、团费收支簿,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如会议记录、团员青年中心先进模范人物的材料,团内的文件书刊等等,一一移交。新任团干部应认真听取介绍,细致地接收各种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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