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19: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88页(559字)

国家为调整发生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现代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制度之。对民法等实体法而言,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其作用是从程序上保证民法等实体法的实现。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共5编23章205条。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第一审程序,第三编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编执行程序,第五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分为共有原则和特有原则两大类。共有原则是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的原则,为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共同适用。属于这类的原则有: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两审终审公开审判的原则;合议和回避原则;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特有原则是: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处分原则,着重调解的原则,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原则,实行辩论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合法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权益,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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