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1: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4页(337字)

在刑事诉讼中,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以及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即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范围方面的分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职能管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权限的划分,是解决这三个机关的职责分工问题。审判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人民法院之间,对刑事案件受理权限的划分。它解决的是不同法院之间的分工问题。依不同标准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在民事诉讼中,指确定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

即各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之间对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内部分工。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的划分而没有职能管辖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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