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范畴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4:2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03页(615字)

运用于科学思维一切领域的最一般的概念。

是辩证思维再现客观世界复杂运动的最普遍的思维形式。它与具体科学范畴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逻辑范畴的概括性是极为广泛和极为深刻的。它概括着物质世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和一切过程中所共有的东西,它揭露一般的规律,因而适用于科学思维的一切领域,是普遍的逻辑形式;而具体科学范畴只是概括其特殊领域的对象内容,揭露该门科学对象的特殊规律,因而它只适用于自己的研究领域。二是逻辑范畴表现着科学认识的统一性,是人类思维活动的最基本的支点。它揭示各种具体科学思维过程的统一性,揭示不同认识领域的内在联系,揭示出人类认识发展的共同道路和普遍规律;而各种具体科学范畴表现着各种具体科学思维之间的差异性。逻辑范畴和具体科学范畴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三是逻辑范畴是认识一切现象的方法,是科学思维的总的方法论原则,具有普遍性,是在各门具体科学范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逻辑范畴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在各门具体科学范畴的发展过程中,又是在不断丰富发展的。

按照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一致的原则,逻辑范畴包括:物质与意识、运动与静止、时间与空间、对立与统一、质变与量变、肯定与否定、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偶然与必然、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以及概念、判断、推理,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理论与假说,实践与认识,真理与谬误,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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