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说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6: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11页(603字)

三权分立说是资产阶级创立的关于国家权力组织原则的理论,它包括分权与制衡两个基本原则,即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由议会行使立法权、君主掌握行政权、法院专管执行法律的权力。

这三部分权力是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关系。它的提出是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根据的。

英国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早的国家,资产阶级随着其经济势力的发展,日益要求取得政治上的地位和权力,因而与封建专制君主的矛盾迅速激化。同时资本主义向农业的渗透,使封建地主阶级分化,产生了一个新贵族集团,这个贵族集团已经资产阶级化了,成为工业资产阶级和金融资产阶级的同盟者。

1688年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相妥协的君主立宪制,使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议会里掌握了立法权,而国王保持了执政权。这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分享政权的政治形式。英国洛克根据这个事实,创立了“三权分立”的理论,后来由法国孟德斯鸠加以完善。三权分立说,在反对封建专制、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制的斗争中,以及后来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发挥过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百多年以来,这个学说就被资本主义各国所采用,成为资产阶级理想化的王国。因为资产阶级国家把三权分立作为政权组织的基本原则,可以用国家机关之间形式上的分工来标榜“民主”,欺骗人民,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实际上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权力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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