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黄埔条约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35: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43页(270字)

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是中国近代史上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法国专使剌萼尼与清两广总督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国军舰上签订,故通称《黄埔条约》。共三十六款,附有《海关税则》。条约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待遇等特权,还规定法国人可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订约后,法国又强迫清政府取消对天主教的禁令,准许他们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从此,殖民主义的传教士便以条约为护符,在中国公开进行宗教侵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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