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3:16: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580页(242字)
1983年2月24日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
《条例》规定了4条评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条件;同时规定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5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要建立在经常考察的基础上,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
评选工作由各省、市、区团委负责,征求各教育厅(局)意见,推荐名单报团中央批准,由团中央、教育部共同表彰。《条例》还规定,对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发给纪念品。
给予的荣誉和奖励,应当与优秀教师和模范班主任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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