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37:4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66页(556字)
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
是党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构。1949年11月,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监察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
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不再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同中央委员会相同,它的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中央委员会批准。
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的情况,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中央委员会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向中央委员会检举,中央委员会应立即受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有领导责任。党的十三大根据党政分开的原则,决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处理政纪、法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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