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570页(805字)
军队政治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
古田会议后,党中央于1930年冬制订了《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系统论述了红军政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详细规定了政治机关的性质、任务及组织机构。在反“围剿”斗争和长征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和武装群众,开展对敌政治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红军政治工作有了较全面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科学地概括了政治工作三大原则。1944年留守兵团政治部的政治工作报告,从理论上进一步阐明了军队政治工作的性质、方向、任务、地位和作用,使军队政治工作作为一门科学逐渐走向成熟。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政治工作适时恢复和健全了党委制,开展新式整军运动,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动员部队执行工作任务,从理论和实践上推进了我军政治工作。建国初期的军队政治工作,在面临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取得了发展。
从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军队政治工作遭受严重破坏。粉碎“四人帮”后,1987年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政治工作的决议,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和发扬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经过拨乱反正,军队政治工作重新走上了正确发展的轨道。
1987年《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科学地阐明了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对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方针政策和基本方法作了正确阐述和规定,使军队政治工作得到有力加强和改进。1989年总政治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的若干问题》和1991年1月1日中央军委批准颁发的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及1991年10月7日中央军委批准颁发的《军队经常性思想工作要则》,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及主要任务,指明了我军政治工作方向,使军队的政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