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干部考核制度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5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679页(359字)
一项新型的干部管理制度。
开发区的干部实行聘任制。在聘任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群众评议,在任期三年内的中期和任期满时分别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总公司的处级干部。采取本人述职、民主评议、群众测评、领导鉴评及反馈意见五个步聚。
对机关一般干部的考核,采取填写《机关干部考察述职报告》,部门负责人对被考核的干部进行能力要素评价,人事部门会签,向本人反馈并由本人签署意见,上级主管领导审核等五个步骤。考核中实行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组织考察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考核,形成了适应外向型经济需要的内部环境,即公平竞争、量才使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了各级干部的压力感、紧迫感和事业心,促使人们高效率快节奏地工作。同时也增强了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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