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14: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746页(241字)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

中央监察委员会于1955年5月在北京正式组成。书记董必武。

设办公厅和案件审查、地方监察、工矿交通监察、财经贸易监察、中央直属机关监察5个处,负责经常检查和处理党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和各地方党组织及其所属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案件,并领导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工作,受理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它的成立,对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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