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26: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984页(362字)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伊斯兰”系阿拉伯文的音译,原意为“顺服”,指顺服唯一的神安拉的旨意。在中国称为“回教”、“清真教”、“天方教”等。

公元7世纪初由穆罕默德于阿拉伯半岛创立。伊斯兰教的教义为:信安拉,信诸天使,信《古兰经》及其之前的诸经典(如《讨拉特》、《则逋尔》、《引支勒》)为“天启”经文,信穆罕默德为“封印”使者及其之前的诸使者(阿丹、努海、易卜拉欣、穆萨、尔撤等),信死后复活及末日审判,信一切皆由安拉前定。每个伊斯兰教徒被要求完成五功:念功、拜功、斋功、课功、朝功。主要有逊尼、什叶两大教派。

据统计,至1980年,全世界的伊斯兰教徒共7亿多人,分布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7世纪中叶传入中国,主要在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等民族中传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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