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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惠莲

书籍:金瓶梅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5:51: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108页(1442字)

原名宋金莲,因重了潘金莲的名讳,遂改名惠莲。

她是卖棺材宋仁的女儿,先卖在蔡通判家做婢女,后因坏了事出来,嫁与厨役蒋聪为妻小,蒋聪死后嫁给早和她有染的西门庆仆役来旺,于是进到西门庆家。西门庆很快就和她勾搭上,却被潘金莲发觉,从此怀恨在心。后来旺也知觉,仗着酒醉诟骂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与来旺有仇的奴仆来兴告诉了潘金莲,潘金莲乘机向西门庆进谗言,设计把来旺以谋杀主人罪捉拿下狱,严刑拷打,最后论了个递解原籍徐州为民。

惠莲最终发觉自己受骗,上吊身死。宋惠莲从出场到自杀,前后仅半年时间,五回(从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六回)的篇幅,但她是小说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是全书刻画得较为成功的艺术典型之一。

宋惠莲出身寒微,做得一手好汤水,有着用一根柴禾烧烂头的绝技,更兼天生有几分姿色,“比金莲脚还小些儿”,加之“性明敏,善机变,会妆饰”,很快就引起了西门庆的注意,和西门庆勾搭上,并因此招来了全家上下特别是潘金莲的忌恨和侧目而视。她一出场就已是个风骚、堕落的女子,堕落的起点是在蔡通判家被主子老爷所糟踏。

她是那种被东家老爷引诱从而走上了堕落道路的女子,那种一旦失去贞操便一切都无所谓的女子,可说是个“嘲汉子的班头,坏家风的领袖”。

小说具体描写了她与西门庆之间堕落的性生活,以及她的贪小、麻木和沉沦。这个极易满足的女子,往往为了一双鞋面、一匹缎子或一副髻,便心甘情愿地一次次出卖自己的肉体;不仅如此,她的可悲还更在于:自从她与西门庆私通之后,仗着西门庆背地和她勾搭,把家中大小都不看在眼里:不仅越发在人前花哨起来,常和众人打牙犯嘴,全无忌惮;而且对众丫环媳妇,辞色之间,未免得意和轻狂。本来,在封建社会,一个仆妇主动或被迫以色侍奉主人,这并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可叹的是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是在他人面前感到某种羞愧,而是在同伙面前处处显示出一种优越感,这种以出卖肉体为炫耀资本的做法,实在是一个女子麻木、沉沦的典型表现。

宋惠莲出卖自己的肉体,却不出卖灵魂。在弄汉子这一点上,她也许和潘金莲不相上下,但在对待丈夫的态度上,她俩恰成鲜明的对比。当故事发展到西门庆在潘金莲的挑唆下,瞒着她要把来旺置于死地时,也就是说,当事情发展到她与西门庆的关系要危及她丈夫的生命安全时,她潜藏在灵魂深处的感情和道德力量突然爆发了出来。她当面数说西门庆:“爹,你好人儿!你瞒着我干的好勾当儿!还说甚么孩子不孩子,你原来就是个弄人的刽子手,把人活埋惯了。害死人,还看出殡的!”最后以死表明了自己的心迹。本来,按照一般淫妇的想法,丈夫一去,她正可和奸夫毫无顾忌地私通,过上更舒心的日子,潘金莲就是这样不惜谋害了自己的丈夫。

宋惠莲还说不上是个同谋者,她只不过是要默认已经发生的事实,但她却不愿沉默,不愿接受这事实,不愿为了自己的情欲而牺牲掉自己的丈夫,以至把与丈夫的情义看得高于自己的生命。即便在当初,当她的第一个丈夫因分财不均被人打死时,她也是央来旺儿对西门庆说了,最后把那人捉来抵了命。

可见她虽也堕落、沉沦,但却良心未泯,不是那种一有新欢就对丈夫绝情绝义的人。她在发觉自己受骗后所爆发出来的感情和道德力量,她的最终觉醒和以死反抗,使她成为《金瓶梅》中最有性格光彩的艺术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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