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40页(209字)
古时婚礼规定,男方把“原议聘财钱物”写上“婚书文约”,经主婚、保媒、媒人画字。
“女家回书,亦要受到聘礼数目”,“大书合同字样,吩咐两家收执”。如无画字合同,即作为假伪。
见《元典章》卷十八“婚礼”类和“婚姻”类。这种男女双方合成的婚书,称为“合成帖儿”。《金瓶梅》此回西门庆说“小女有人家定了”,“被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亲家陈宅,合成帖儿”,即指西门大姐与陈经济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