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47页(270字)
又称“入赘”、“招养婚”。
女子不出嫁,招男子入女家为婿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女婿”。《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汉书·贾谊传》:“家贫子壮则出赘。”颜师古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肬赘,非应所有也。一说,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旧时,“入赘”被视为下贱之事,人皆轻之。蒋竹山招赘为李瓶儿的丈夫,李瓶儿给他钱开生药铺,西门庆也轻视之。但随着男尊女卑观念的破除,现在丈夫在妻子家生活,其内容与形式与旧时的招赘已有根本区别,并被视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