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59页(249字)
明代官名。
即都察院左右都御史的简称,是都察院的首脑,也是十三道监察御史的首领。正二品。《明史·职官二》:“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当时,总督、提督、巡抚等官员,都有外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