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金瓶梅鉴赏辞典

院判

书籍:金瓶梅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6:48:0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65页(174字)

太医院,官署名见“太医院”条。

秦汉以后朝廷置太医令,为掌管医疗的职官。隋唐设太医署,宋有医官院。金代始改称太医院,设提点为长官。明代相沿。《明史》卷七四《职官三》:“太医院掌医疗之法。”院判,为太医院的次官,长官称院使。“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小说用“太医院院判”名,从明制。

上一篇:考选军政 下一篇:金瓶梅鉴赏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