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388页(221字)
三更。
古代以更为夜间计时单位,称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在十二时辰中,白天为七辰,晚间为五辰,这五辰便是后世夜间实行五更制的来历。当时各地均建有鼓楼(谯楼),以鼓报更,所以又称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三鼓”即三更,为夜间12时至次日2时之间,约当半夜,故称“半夜三更”。崔颢《七夕》:“班姬此夕愁无限,河汉三更看斗牛。”程钜夫《寄阎子静、唐静卿二翰长诗》:“独彻宫莲三鼓后。”